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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记者从红山区教育局了解到,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其中,网络报名阶段已经于11月8日结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7日。提醒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现场确认,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网络图片) 据介绍,红山区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包括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目前网络报名阶段已经结束,现场确认需要在11月10日至17日期间完成,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另外,申请人需根据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装订在首页),需要照片处按要求粘贴后,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21室进行现场确认。
那么,申请人现场确认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呢?红山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现场确认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在指定位置本人签字。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其中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5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请粘贴在《红山区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上,另外准备两张1.5寸白底照片背面写好申报者姓名及身份证号备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另外,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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