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 给力!红山区法院岁末再出重拳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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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2 10: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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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随着一声统一命令,红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各行动小组分赴不同的执行现场,这标志着红山区人民法院为期两个月的“2018春节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开始。



(网络图片)


据了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区法院集中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红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2017年12月15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利用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力执行时机,再次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除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重点清理以外,还将对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六类案件进行重点集中执行,务必保证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胜诉的当事人尤其是弱势群体及时兑现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美好祥和的春节。



据红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将尽全力穷尽一切执行方法、穷尽一切法律手段,采取6大措施确保案件进行重点集中执行。



一是开展“错时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长期与执行员玩“猫捉老鼠”游戏的被执行人,专门选择晚上、凌晨或节日等时间上门查找,使其无处遁形。



二是深化“曝光执行”。对事关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予以集中曝光,将被执行人的一举一动都置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中,打/压其生活空间,迫使其放弃逃债幻想。



三是加强“联动执行”。除了依托“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和金融机构、房管、车管等“点对点”部门进行网上查控以外,还通过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等义务协助单位协助扣划被执行人的工程款、街道居委会和村组织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等方式,争取多方支持配合,形成执行合力。



四是坚持“文明执行”。在规范执行行为、转变工作作风的同时,在吃透案情、摸清财产状况的基础上,力争通过思想工作、法治教育等方法,消除当事人双方矛盾隔阂,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主动履行。



五是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发挥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妨碍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和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是强化“宣传执行”。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及自媒体,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加大专项行动及案件执行过程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严打拒执氛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红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洪军强调,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生计息息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更关系到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一直以来部分负有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百般抵赖,采取各种手段、寻找各种借口,拖延执行、规避执行、对抗执行,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而且有碍于诚信社会环境的营造。 通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践行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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