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 赤峰司机注意!今天起红山老城停车一律车头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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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7 10: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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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红山老城区停车秩序,2017年4月起,交警支队一大队率先采取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黄色“禁停线”、首违免罚、贴单风暴、联合各大媒体公众号曝光违法停车、交通违法“随手拍”等一系列首推措施加强停车管理。现凡是在万达商业圈、哈达街、钢铁街、昭乌达路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绝大多数驾驶员都能停车入位、朝向一致,停车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
停车秩序是这样的


集中整治三个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红山老城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减少静态交通对动态交通的干扰,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交警支队、红山区政府的要求,一大队决定自2018年1月26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停车秩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凡是在红山老城区道路两侧允许停车的区域,停车车头一律向路(外)通过专项整治,使广大驾驶员自觉养成停车向路的习惯,实现停车入位、朝向一致、整齐划一、出入有序的目标。


为了更加直观、醒目地提示广大驾驶员停车朝向,大队根据国标要求,自行设计并在辖区道路两侧安装了箭头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分解
指示标志使用3M国标二类反光贴制作,白天、夜间都十分醒目、明亮,起到明显的警示作用。 黑框白底箭头:清楚、直观地提示车辆朝向。
国标规定:“P”代表停车场;“←”、“→”代表按标志箭头指示方向停放。 白底红字:明确、醒目地提示车辆朝向及违者处罚。 蓝底白字落款:注明辖区交警大队。
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1月26日-1月30日

通过安装指示标志、悬挂条幅、播放LED大屏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多家官方微信平台、自媒体平台等宣传渠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二、整治阶段:1月31日-4月26日

大队设计、印刷“违法停车提示单”,1月31日--2月4日,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但设有停车指示标志允许停车的路段,对不按箭头指示标志停车(停车车头向路)的违法车辆粘贴“违法停车提示单”警告,实行“首违免罚”:即对首次不按规定停车的驾驶人进行提示,不处罚,对经提示后再次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将录入交管综合平台,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2月5日--4月26日,对所有不按箭头指示标志停车的违法车辆,一律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对多次不按规定停车的驾驶人,一大队将联合各大媒体曝光车主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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