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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实施多主体供给
政府终结土地市场的垄断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开心的好消息!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 姜大明在报告中指出 要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 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必须坚决破除土地收益用于“三农”的制度障碍 切实解决乡村建设发展的用地制约
怎么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 ☟☟☟
01 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02 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
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相信大家听完之后最关心的就是 改变了政府作为居住用地 唯一供应者的情况后,会带来哪些变化? 对于租房者和买房者来说,更为关心的则是 以后房子的租金、房价是否会下降一些?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其中,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商品房住宅市场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用地,盘活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两多一并举”住房制度基础性的土地制度变革,可抑制地产投机,满足住有所居。
比如,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可以盖成租赁房,直接进入了市场,那么节省的成本会非常巨大——农村集体建设的租赁房成本,可能只有商品的20%(一线城市)到30%(二线城市)。
如此这般,租赁市场的供需结构将彻底向租房者的一头倾斜,在租房权益增加的同时,房租不仅不会大涨,反而可能下降!
目前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 对老百姓来说 最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具体有哪些改变呢 来划重点 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2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网站、大众网、央视财经、西宁晚报、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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