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 重要!在赤峰打多大的麻将会被处罚?赶紧转给身边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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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8 10: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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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的朋友们,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
难免想打个牌,
搓个麻将,
既娱乐又联系感情。

但是!
提醒大家适度娱乐可以,
但要避免涉赌,
否则可能被处罚!
先看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在内蒙古,
关于对赌博行为的认定和裁量标准,
有明确规定,
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根据 2016年11月4日内蒙古公安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八十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基准】

1.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金额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2)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不足五百元的;

(3)其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金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2)为赌博提供条件获利五百元以上的;

(3)以营利为目的,招揽他人赌博的;

(4)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为赌场多次接送参赌人员,在赌场放高利贷;

(5)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6)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介绍费、回扣的;

(7)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8)以营利为目的,为设置赌博机不足十台(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或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一台提供场所的;

(9)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0)通过计算机网络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11)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为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金额五千元以上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2)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并提供条件的;

(3)为赌博提供条件,引发其他行政、刑事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为“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等方式的赌博提供条件的;

(5)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处罚基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八十三、赌博的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裁量情节和处罚基准】

1.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或全场输赢额两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

(2)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斗牛”、“三跟(公)”、“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下的;

(3)设置一台赌博机(台数按照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赌博活动的操作基本单元的数量认定,以下均同)进行赌博的。

【处罚基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

(2)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3)设置赌博机二台以上不足五台进行赌博的,或者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五人以上十人以下的;

(4)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斗牛”、“三跟(公)”“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二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

(5)多次参与赌博的;

(6)聚众赌博的。

【处罚基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金额一万元以上的;

(2)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3)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扳砣子”、“斗牛”、“三跟(公)”、“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坐庄,或者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额五千元以上的;

(4)设置赌博机五台以上不足十台进行赌博的,或者设置赌博机一台且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或者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设置赌博机一台进行赌博的,或者违法所得三千元以上不足五千元的,或者赌资数额累计三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或者参赌人数累计十人不足二十人的;或者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不足五台进行赌博的,或者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不足五台进行赌博的;

(5)因赌博引发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基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
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停地打的工作原则,坚决遏制涉赌违法犯罪在我市蔓延势头,扭转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确保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法律严令禁止赌博,凡利用电子游戏机、棋牌室、宾馆旅店、互联网、“六合彩”、“麻将”、“扑克”等各种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依法予以严惩。
  二、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员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或帮助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直接帮助,情节严重的,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四、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为首者、主要参与者,或者利用电子游戏厅、棋牌室等从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办者、经营者、获利者,依法从严惩处。
  五、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违法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依法予以没收。
  六、因赌博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为索取赌资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七、参与赌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凡党员干部或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八、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九、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检举他人违法行为的,或者处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活动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十、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赤峰市公安局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赤公通[2017]64号)给予相应数额人民币奖励;公安机关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保护举报人,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
  网站举报:www.cfsgaj.gov.cn
  微信举报:赤峰公安(微信号:cfsgaj)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  
2018年2月1日  
看完这个条例,
你还敢赌博吗?
赶紧转给身边的人!
综合:平安驿站(ID:pinganhushi)、赤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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