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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晚报全媒体记者张学通 实习生刘松杰 李朦报道 3月28日,记者从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年审工作开始。
(网络图片)
据悉,为了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201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退休人员 (一)年审的范围和对象上一年年底前办理退休(职)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遗属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及遗属均为当年的年审对象。 (二)年审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自助年审阶段,退休人员使用智能手机或电脑自助年审(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赤峰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平台)。 2018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现场年审阶段,自助年审未成功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就近选择现场年审点进行年审(市区所有社区均设有现场年审点)。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年审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在7月份停发养老金待遇。
二、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自助年审阶段,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首次建模成功后,方可使用手机或电脑自助年审。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现场年审阶段。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选择就近年审点进行现场年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年审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员将在8月份停发待遇。
三、其他事项 1、不熟练操作自助年审的人员,可由家属协助完成,但必须使用退休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 2、自助年审期间,现场年审点不办理年审业务。 3、自助年审成功的人员,无需再到现场年审。 4、对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自助年审无法通过且不能到现场进行年审的退休人员,其亲属到领取待遇的社保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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