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杂谈] “赤峰一房产诈骗案”受害人拿到了诈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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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20: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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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赤峰市中院了解到,前段时间,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孟宪业在电脑上按下了确认键,随之第一笔9497元人民币通过网银迅速划转到“兴麟房产诈骗案”受害人牛某的银行账户,这意味着经过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之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兴麟房产诈骗案”受害人返还赃款赃物工作正式开始。
       据了解,此案于1月9日进入执行程序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对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等13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成功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与此同时,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审了该案除法人单位外的全部被执行人,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2月2日,因无法与部分受害人取得联系,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本院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出公告,告知尚未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联系的受害人抓紧进行联络。截止目前,除个别受害人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外,绝大多数受害人均完成了登记。
       2月5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受害人代表选举大会”,除了选出6名受害人代表外,还向到会的受害人公布了查封、扣押、冻结的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等13名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以及对部分无评估价值的桌椅橱柜等财产商定了处理办法。2月12日,为受害人返还赃款赃物工作正式开始,此次退款涉及的受害人共计149人,发放款项154.64万元。由于涉及的受害人人数众多,且分散居住在赤峰各个旗县区,为最大程度方便受害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不再召集受害人进行集中退款,而是按照提前登记的受害人银行卡号及身份信息通过网银进行转款,使受害人免受了舟车劳顿之苦。
       据了解,除了此次返还的154.64万元,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委托相关机构对被执行人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名下的帕萨特轿车、捷达轿车以及31辆黄色面包车等财产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束后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变现后及时返还受害人。
来源:内蒙古晨报赤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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