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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归乡之旅
作者 张叶红
一
唐朝大诗人贺知章有一首诗《回乡偶书》,是这样写的: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这首诗说,诗人从小离开家乡,到老年的时候才回来。虽然家乡的口音还没改变,可是鬓角都已经疏落斑白了。家乡的儿童不认识他,把他当作客人,问他是从哪里来的。 诗人对此很有感慨,就写下了这首诗。
今天的我,和当年的诗人一样,回到了离别二十几年的,我生活和工作过十几年的,我的第二故乡----朝阳。除了感慨外,心中更多了一份眷恋和激动。
我,在我还来不及反对我出生之前,就以存在这个世界上了。我有一个哥哥,二个姐姐,我是老小。我出生在一个小站,父亲在小站上工作,但他很早、在我九岁那年,就离我们而去。我的大姐很早就参加了工作,在列车上做乘务员。哥哥也参加了工作,在工程段。当时家里只剩下年幼的我、和比我大五六岁的二姐、及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是蒙古族人,虽然性格开朗、热情,但却不太会做家事。上山砍柴、挑水、伺弄前后园子等一切活计,就都落在二姐和我的肩上。十几岁的我,就挑着和我差不多高的水桶,踉踉跄跄的,奔走于家与水井之间的路上。十一岁就学会了自己做棉裤。当时家里很贫穷。常常穿着露着指头的鞋子,和破旧的衣服。特别是很少吃肉。记得那年代最贵的是肥肉,而最贱的是瘦肉和大骨头。当时肚子里缺少油水,所以对过年的渴望是非常强烈的。因为过年可以吃上一顿饺子,可以啃上一顿大骨头。大骨头啃过之后也舍不得扔,还要反复的煮,用汤做菜。最后骨头煮的特别白和干净,实在榨不出油了,在拿出去卖钱。
记得收骨头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他看了筐里的骨头,愣了半天,最后说:“我收了三十多年的骨头,但从没见过这么干净、这么白的骨头。”现在拿这件事出来,当笑话来讲,可当时只感到满心的酸楚和苦涩。
特别是蚊革的后期,母亲还被打成蒙古特务和现行反革命,受到批斗和冲击。直到“四人帮”倒台,才被平反昭雪,落实了政策。后来和嫁人的二姐一起到了盘锦,才算过上了安稳的生活。
童年,并不是幸福快乐的。但它却给了我强势的个性和独立的人格。使我对生命的感悟更加深刻,对美好的生活更加热忱。
二
十八岁那年,由于家里落实了政策,使我们家得以返城。我也被安排了工作。就分到朝阳铁路。在那里,我做过许多工作,经历过抑郁和悲伤,也度过快乐幸福时刻。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时代,黄金十几年,就是在那里度过。
我工作认真,热情,积极向上。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还做过值班主任,团委委员,支部书记。在生活上,我也焕发出我的风采和特色,我打扮得体,时尚大方。我爱唱歌、跳舞、诗歌朗诵、写作。段里的讲解宣传,去分局的文艺汇演。我常常参加。我把自己当作生活主角,爱亲人、爱朋友、爱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爱生命中出现的一切美好。
这样的我,在爱情婚姻问题上却并非顺利。我相识接触过许多优质的男友,但不知是命运使然,还是有缘无份,最终大龄剩女的我,和一个平凡的,普通工人结了婚。并调到内蒙古赤峰。过着最平凡的,生儿育女、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的日子。这样的生活,使我从诗情画意,转到真实人生;从漂亮潇洒,到年华老去。这真是个质的转变,而且一晃就是二十多年。
半年前,我婆家的一个亲戚在朝阳结婚。请柬发到我家,我本不太爱热闹,但一看到朝阳二字,不禁使我怦然心动。那是个让我想往的城市,那里有我生活和工作过的足迹,有我熟悉的面孔,有我像亲人一样的同事朋友。我想念那里----那里的街道,楼房,那里的民风,民俗。甚至那里的气味,都让我想念!
这种想念让我从心动变成激动,最后变成一股不可抑制的渴望,渴望自己马上变成会飞的鸟儿,一下飞到朝阳,一下见到我的朋友们。
去朝阳的前一夜,我辗转反侧,不能安睡。在那里生活的一幕幕,像幻灯片一样,一一闪过。那里的人、那里的事、那里的一草一木、白天夜晚、点点滴滴、一切的一切。她们----我的朋友们,过的都好吗?都在干什么?都变成什么样了?都老了吗?真想见见她们那……。
去参加婚礼的我们一家三口,本来儿子在外地上大学,但刚好放了寒假,所以就一起来了。
常在梦里回到朝阳的我,这次真的回到朝阳,但一切都变了样。我们原来的单位,那熟悉的五层小楼,如今已成了医院。以前住的二层楼公寓现在也加高了,和以前完全不同。以前的同事、朋友、一个个都失去了联系,无从查找。但我不甘心,不甘心这样一面不见,白来一趟。所以婚礼的前一晚,我和儿子就在站前转悠着查找,希望能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但失望的很,一无所获……。
三
第二天参加完婚礼,我和儿子又来到站前,来到原来单位的旧址。希望能从那打听一些什么。这次令人意外又惊喜,竟碰到我年轻时交往过的男友艾庆。他还在原单位,是书记,党的书记?没太细问。岁月在他的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只是增添了成熟和自信。
说心里话,他在我的记忆中封存了很久,二十年后的今天再见,少了过去的隔阂,多了岁月流失,相见时难,带给我们的惊喜。说了会话,在去他办公室的楼梯上,正巧碰到了丽儿,那个曾在一个公寓,参加过她的婚礼,还去过她家做客,那个热情似火,爽朗豪放,皮肤白皙,头发微黄,美丽大方的阳光丽儿。她 ,还是那种样子,虽年近半百,但脸上没有皱纹,皮肤很白很亮。头发是烫成的大波浪,很漂亮。褪去了年轻时代的稚嫩,多了贵气和魅力女人的成熟美。个性也和当年一样,说话大嗓门,表情很夸张,但非常可爱。见到我们母子,她先是愣了几秒,接着大声的叫出我的名字,我们在拥抱的那一瞬间,我竟懞住了,忘了她的名字,我们虽然有过来往,但相处时间很短,又过了这么多年,毕竟是有变化的,我很惭愧,想了半天才想起。我们交谈了几句,留了电话。因她在单位任会计,说马上去开会,车在下面等,叫我等她回来再聚。这样匆匆一面,更叫我对往事怀念不已。
我要了所有我想见的人的电话,然后一个个打过去,但大多数已换号,打不通。有一个环环姐的电话是通的。她是我的老乡,我们是一个地方走出去的孩子。她比我年长几岁,我在那工作的时候,常到她家去做客,吃饭。她还做过我的媒人。关系真的很好。电话接通之后,她竟不敢相信是我,叫我打车到她家。
我急急的带着儿子打车来到她家附近,她正在那等我们。环环姐比以前胖了些,但精神和气色都很好。到她家后,我们谈了这些年离别后各自的情况,谈了各自的生活、孩子、谈了岁月流失带给我们内心的感慨。谈到动情处,我们眼里都噙着泪水。在交谈间,我把没打通的电话又打了一遍,没想到打给小王的通了,更没想到的是,不一会小王竟带着夏夏一起来到我的面前。
她们俩本来就比我小,但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可看上去真的好年轻,特别是夏夏,她本来就是我们单位最漂亮的,远近有名的“林妹妹”,因为她长得特别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现在她的风韵更胜当年一筹,完全像三十刚出头的少妇。她的服装更是高贵而不失雅致,像百花丛中一只兰花,淡雅名贵。小王一直以小巧玲珑而著称,她那天穿了一件红色的羽绒服,样式简单大方,质地很好。还是那张娃娃脸,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说话小嘴叭叭的,语速很快。她们俩都曾到过赤峰,来过我家。我们住独身的时候,感情就非常好。没想到她们今天一起来了,真叫我惊喜。我们交谈了很久,那种久违的热闹场面,就像二十年前。她们俩还一直送我们去了车站,买了许多吃的东西,夏夏还硬给孩子塞了钱,每次见孩子都是这样,真叫我汗颜……不知如何回报。
四
半年后的今天,因为我的一篇小说,我又一次登上了去朝阳的列车。
这次我事先和丽儿通了电话。没想到一下车竟看到丽儿和另外一个,我没想到的,和我一个宿舍住过的小杰站在那里。小杰还是那样漂亮,只是肤色有些暗,不像丽儿那样明艳,一笑的时候,眼角有些细纹。但总体没变多少。听丽儿说小杰是她的出纳,一个办公室的。总之这样意外的收获叫我高兴异常。
因为车到站时刚好是十二点多,正值中午。所以丽儿和小杰一定要先请我吃饭,拗不过她俩,因此我们三个一起来到一家二层楼的灌汤包店,这家店生意很火,客满。等了一会才倒出空位。丽儿说这家店很有特色,人多的时候得排队才能吃到特色汤包。坐好后我们要了三屉,猪肉、牛肉、和三鲜。应该说,确实非常好吃。我们三个边吃边聊,聊分开后各自的情况,聊岁月流逝给我们带来的变化,聊沧海桑田、世事变迁、认识的人有的已离开这个世界。聊过去种种有趣的事,我们高谈阔论、旁若无人。完全忘了身边还有许多食客在看着我们,反而担心声音太小而对方接收不到。一顿饭就是在这种气氛中完成的。吃得饱,聊得开心,真好!
吃过饭后,我们三个就去医院看艾庆。这里该交代一下,我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在家时,我用一年多的时间写了近五万字的小说。本来开始写时,只是为了儿子。为了给儿子留下些什么。因为书中记录了儿子的成长历程,记录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和希望。而种种原因,又使儿子从优秀变颓废,又渐渐恢复这样一个过程。只是心中积满了太多要对儿子说的话,所以用这样一个小说的形式。但写着写着写出了感觉,小说越来越有看点,越来越有意思而叫人感动。写完后,几个朋友看过都说非常好,使她们哭过几次又笑过几次的一个本子,该想办法发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样一来,我也动了心思。
我给艾庆打电话进行了咨询。艾庆虽不是大作家,但常写稿发东西,还曾出版过短篇小说集。虽他书中的故事都是他凭空想出来的,缺少生活,但毕竟自己出版过书,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打了电话。没想到他竟然出了车祸,躺在医院里治伤。他接到电话后说想看一下本子,叫我把本子邮过去。我思来想去,朝阳离赤峰很近,二十元的车费,五个小时的行程,不如自己跑一趟。实际我心里很清楚,看和不看都不会有什么结果,但借此可以看一看多年未见的朋友和同事,这却是真的,真的一次机会……因此,又一次身不由己地来到朝阳。
这样,我们三个从汤包店出来后,到超市买了些东西就去了医院。再次见到艾庆,他人很精神,只是躺在床上不能行动。因为腿伤了骨头,挺重的。命运对他还真是不公,总是和他那条腿过不去,否则他可能会有更好的前途。今天那条腿又被撞了一下,不知好了后会不会有后遗症。他的妻子也在,我那天是第一次见到他的妻子,总体还不错,个很高,看上去也算干练精明,但总觉得缺少些什么,说不太清楚。见到艾庆后把本子交给他,唠了会磕,我们就回到了丽儿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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