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 赤峰家里有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的请注意!这个项目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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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3 09: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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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红山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
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正式生效!
(网络图)
(红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截图)

2019年关于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公告

红山区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正式生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险对象

具有赤峰市户籍,1959年6月30日之前出生(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二、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包括户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等)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院、外出旅游、正常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三、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从2019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为期一年。

四、理赔流程

(一)理赔报案。当发生保险事故时,24小时内以电话方式拨打95518进行报案。异地发生保险事故时,可在当地分支机构申请理赔受理。

(二)理赔資料。出险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住院完整病例和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被保险人的银行卡账户复印件。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受益人可持相关材料办理理赔。

(三)理赔处理。以保险条款为依据进行理赔。保险期限以内,理赔限额以下可多次理赔,同一意外造成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不重复赔付。

(四)伤残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含)以上医院或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均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枃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若保险人和投保人有一方对伤残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详询电话:中国人保财险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18

红山区业务咨询电话:0476-8372079

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
人保财险赤峰市分公司非车险营销服务部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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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红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红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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