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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列塔尼?梅娜德(Brittany Maynard) 将在11月1日死去,这是她本人的决定。今年4月份,这位29岁的女子被诊断为成胶质细胞瘤4期,这是一种恶性脑瘤。确诊意味着她的生命只剩下6个月期限。由于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梅娜德选择用医生处方的药物结束自己的生命。梅娜德在一段视频里解释了她的决定,她讲述了自己的患癌故事并接受了《人物》(People)杂志的采访。我,连同我身上的所有细胞都不想死去,我想要活下去。我有多希望有个方法能治愈我的疾病,但很遗憾没有这样的方法……胶质细胞瘤要夺去我的性 命,而我完全无力回击。我和许多专家讨论过我将如何死去,我明白这是非常可怕的死法。假如能够选择有尊严地死去,死亡就不会这样恐怖了。做为一个“先驱”,梅娜德与提倡“尊严死亡”法律推广的组织、Compassion & Choices协力在周一发起了一个在线视频活动。梅娜德和她的家人近来迁居到俄勒冈州的波特兰,该州在1997年通过了“尊严死亡”法律。《人物》杂志报导,自从这项法律生效以来,1,173人得到了结束生命医生处方,752人以这种方式离开人世。目前美国只有四个州颁布了相似法律——华盛顿州,蒙大纳州,福蒙特州和新墨西哥州。梅娜德说:“我相信这个选择非常人性化,病人可以改变他们的决定即使到最后一分钟。我觉得俄勒冈州让我很有安全感。”梅娜德说她很谨慎地选择自己离世的日子,在10月30日给丈夫过完生日后。她将在自己的卧室里死去,她的妈妈,继父,丈夫和她最好的朋友会呆在她的身边……
看完这则新闻,联想到了 上月我一病人的去世,家属说走的很安详,也算让心痛和遗憾有了些许的慰藉。病人到我处就诊时,已很严重,宫颈癌全身多处转移(脾脏、肝、尾骶骨、肠)肿瘤 医院先尝试化疗却未曾想到在途中出现埋管导致血栓,一已再无有效治疗措施,二怕引起医疗事故纠纷,让其回家,言外之意非常明确。当时心里并无太大把握,只想提高其生活质量,让痛苦少一些。每次去她家里看诊(病人因尾骶骨转移灶已不能行走只能卧床),都会同她和家属一起聊天,对于病情都是鼓励甚至激励。一段 时间后,治疗方式也由食疗逐渐变为内服中药。7个月后,病人竟然能下床行走,过年甚至还出了门,与亲属团聚。笔者第一次深切体会了“偶尔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这句话的意义。
遗憾的是,今年4月份病人病情开始恶化,直至上月中旬离开人世。从首诊到最后的离世,约18个月,期间病情有过反复,有过痛苦,但从未放弃生的希望,与其说是中医延缓了最后的生命,我更愿意认为是坚定无畏的信念支持着她。而抛开伦理和法律,能从容选择死亡,则是另一种让人动容的无畏。努力的活着,微笑的死去,或许是我们值得思考的。
谨以此文,送给那个让我敬佩的病人,愿在天堂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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