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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记者从赤峰市公安局获悉,从2月20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将开始受理北京、河北等10个省、市、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跨省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范围由原来18个省市增至28个省份。
自去年8月15日起,我市13个异地办证受理点开始办理天津、辽宁等18个省市流动人口身份证换领、补领事项。此次新增的身份证异地受理地区是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申请本人或其监护人凭居民户口本或居住证、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事项。其中,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伪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的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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