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 赤峰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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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9 09: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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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

一、大双庙镇大庙村党支部书记陈富玲截留村民补贴资金问题。

2010年12月,大双庙镇大庙村村民郭某购买基础母牛8头,应得政府补贴4,000.00元。2011年1月,陈富玲在发放大庙村补贴款时,只给郭某1,200.00元补贴,私自截留2,800.00元自用。2013年,郭某得知此事后便找陈富玲索要自己应得的补贴款,陈富玲将截留的2,800.00元补贴款付给郭某。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在差旅费中陈富玲用4张汽油发票违规报销1,450.00元用于村里防火等车工支出,违反了财经法律法规。2016年12月,陈富玲将1,450.00元违规报销交至大双庙镇农经站入大庙村村账。陈富玲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7年7月,县纪委给予陈富玲开除党籍处分。

二、存金沟乡喇嘛沟门村原党支部书记葛占春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葛占春在担任喇嘛沟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于2008年12月21日使用村经费违规发放补助款共计4400.00元,其中,葛占春支取2400.00元,于清华支取200.00元,孙文有支取1800.00元。因挪用公款、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受贿、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滥用职权问题,2017年10月,葛占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将4400.00元违纪款退缴县财政。

三、一肯中乡孙盆营子村党支部书记陈文平虚报玉米种植亩数和工程量问题。

陈文平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于2016年上报种植玉米保险时虚报种植亩数,多得玉米补贴778.68元,违反廉洁纪律。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中,虚报工程量,多得工程款计23501.6元,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10月,陈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纪款退缴到一肯中乡财政所。


来源:赤峰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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