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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方案》规定,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部分加分项目取消。
1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方案》规定: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从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同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使用全国统一试卷。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的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中自主选择。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林匹克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烈士子女、少数民族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考生的加分资格。 政策法制与综合改革研究室的相关工作人员还称,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学,《方案》还规定,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子女入公办学校学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和转接手续。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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