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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4月20日下午1点26分,和龙市庆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8人死亡,12人受伤。我和朝鲁、房俐、春立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事故,到今天已经是第五天了。我用这五天时间,只就如何吸取血的教训、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这一个专题,专门进行了调查研究。我和有关同志先后在和龙、珲春、蛟河、舒兰看了矿井,了解情况,多次在延边、今天在吉林市召开座谈会。这期间,我们反复学习了针对我省这三起矿难,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杨晶书记、王勇国务委员以及杨栋梁、付建华局长的重要批示,特别是国务院主管领导王勇同志的两次重要批示精神。同时,我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中国煤炭协会颁发的有关文件、命令和相关资料,加上听取各方面同志们的意见,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想法和意见,有的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今天在这里,我想讲五点意见,或者说是“五个必须”。
一、必须深刻反思我省为什么接二连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3月29日到4月1日的四天时间里,我省八宝煤矿发生“两爆一瞒”瓦斯事故,共造成53人死亡,瞒报7人,20人受伤。就在全省煤矿停产整顿、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深入调查期间,和龙庆兴煤矿又发生“4·20”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12人受伤。在短短23天的时间里,造成103人死伤。我们深感悲痛,深感愧对死伤的矿工弟兄,深感愧对死伤矿工家属,深感愧对全省人民,也深感压力巨大、责任重大。我们都必须深刻反思这样沉痛的血的教训,这是我们防止悲剧再次发生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至少有八条:
第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这是三起事故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没有真正坚持以人为本,重生产、重效益、轻生命,真正成了要设备不要命,要煤不要命。
第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喊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没有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所以才接二连三出现事故。
第三,领导违规指挥、违章操作。三起事故,无论是“3·29”打壁、“4·01”挂帘子、还是“4·20”爆炸,都是领导错误决策,都是说了算的人不讲科学、不守规程造成的。不是天灾,是人祸、是犯罪。可以说,领导干部违规决策就是矿工生命安全的最大杀手。
第四,对停产整顿停而不整、走过场。就在停产整顿期间,和龙庆兴煤业的松下坪矿4月8日还在生产。我看到当天的生产记录:16点到零点,有20人在井下,其中8个采煤工;从零点到8点,有32人在井下,其中13个采煤工。这样的停产整顿是假停产、不整顿,所以才会在全省停产整顿期间,又出现了和龙“4·20”矿难。
第五,监管不到位。“4·20”事故的发生就充分暴露了这方面的问题。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诸多隐患的煤矿,竟然在4月10日一天之内就顺利通过了各项复工验收,局长、主管副市长都分别签字,这就是监管不负责任。
第六,人才匮乏。管理人才缺乏。一些煤矿负责人不懂业务、不懂政策、不懂管理,甚至一问三不知。专业人才缺乏。按照国家要求,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相关矿建、通风、水文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技术人才,但一些企业配备不足,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人才。有的企业为了通过验收、拿到证件,采取冒名顶替、借用资质证书的形式获得相关许可证。监管人才缺乏。以延边州为例,全州安监系统共有264人,其中有编制的244人,专业人员只有28人,90%都不懂业务,而且人员青黄不接、老化严重。整个煤矿生产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不高,应该说是很低,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的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领工资画代号、按手印。
第七,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没有起到应有的警醒和震慑作用。我们必须从这三起事故中警醒起来,不能让矿工的血白流,要严查严处。我们追究责任,还要研究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于事有补。
第八,作风漂浮,工作不落实。工作要做好,关键在作风,核心在落实。现在很多事情不是没有部署,不是没有措施,也不是没有政策,问题的症结就是不落实。有的是不想抓落实,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工作不认真,不务实;有的是不会抓落实,面对实际工作,特别是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的是不敢抓落实,因为抓落实就要触及矛盾和问题,甚至惹麻烦,习惯于做老好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缺乏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担当、大胆推进工作的魄力和勇气。现在我们一些干部可以说当官当得挺容易、也挺舒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批示贯彻批示,以为开会了、讲话了就是重视了,文件转发了就是完成任务了,就没有责任了。省委书记、省长讲完了,副省级干部再讲,市州领导再讲,县里领导再讲,层层讲,谁去把这些要求一项一项落到实处?怎么落实?比如,“3·29”事故后,我和朝鲁同志在现场,当时讲了七条意见,其中就包括不能再有人下井。结果层层都讲不能下井,但没有人落实确保不下井的措施,结果又出了“4·01”事故,抗令不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上到下,一级说给一级、一级批给一级,没有真正落实。还有我们的文件也是层层发、层层转,有多少真正落实了?我在延边调研时了解到,去年延边州安监局共收到上级文件180件、下发文件232件,收发文件一共412件,平均每天收发文件1.13件。对这些文件认真抓落实了吗?我们有的干部对工作没有事业心,没有责任感,甚至对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耳提面命的事情也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对这样不负责任、不干事的干部不能用。
二、必须真正抓好当前全省煤矿停产整顿
出了事故停产整顿,国家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我们这两次停产整顿,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都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在这里,我想再强调几点。
一是要确保真停、真查、真整、真改,绝不能走过场。我们下这么大的决心,对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每天仅是不出煤的损失就是5000多万元,10天就是5亿元,为什么?就是为了排查隐患、认真整改,坚决防止再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3·29”、“4·01”事故后,之所以又出现和龙“4·20”事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整改走过场,没有真停、真查、真整、真改,甚至和龙市有的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仍然违规下井生产。当前,我们要逐井检查,绝不允许任何一个矿井再走过场。
二是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八宝煤矿不是小煤矿,是国有大矿,投资近18亿元,设备水平在全国也是一流的。之所以连续出现两次事故,根本问题就是没有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矿领导重生产、重资产、轻生命。3月28日发生一次爆炸,29日白天又发生两次爆炸,都没有逐级上报,而是擅自决定冒险下井打壁,下井的时机和打壁的地点、方式、数量都不科学,所以导致惨剧发生。“4·01”事故的性质就更加严重,不顾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三令五申不准下井的指令,矿领导擅自决定让矿工冒险下井,再酿悲剧。这几天调研,一路上听了很多情况。比如,有的说,“停产整顿是一个人有病,让大家吃药”;在舒兰二矿,尽管吉煤集团反复强调思想整改,但是我问矿长存在什么隐患时,他讲了八条,仍然没有讲到思想理念上存在问题,更多的是考虑停产损失带来的问题,使我深深感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还是树得不牢。我当场让吉煤集团连夜开会,认真解决问题。
三是要真正严格落实国家的规定要求。2007年,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有32条,对停产整顿、隐患排查、分类验收都规定得十分清楚。今年2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又下发了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以及基本要求。七条规定是依法作出的硬性规定,是血的教训的总结。只要这七条规定做到了,就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没有做到,出了问题就必须依法严处。我们要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的要求、整顿的标准。我还特别强调,在检查验收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3年6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检查验收,一定要有相关县(市)级和市(州)级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是要强化领导责任,特别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的问题、主体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是24小时看着,也难以避免发生事故。各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务必尽职尽责。
五是要重视科学稳妥处理好停产整顿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天在调研中,我也感到这件事情确实不可忽视。有几种情况:一是停产以后,为了防止瓦斯积聚,矿井还必须正常通风,但是在综采面不工作的状态下,采空区形成高温,煤炭硫化后自燃发火,再不断通风等于供氧,火势就会越来越大。到今天上午,吉煤集团已经有六个井着火,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已经达到0.07,标准值是0.0024,超过30倍。二是地处软岩或者是流沙层水的矿井,地面压力导致综采架下沉。比如我们在舒兰二矿了解到,综采架是2.2米,现在下沉到1.6米,而且还在继续下沉。三是在地上压力作用下,巷道的底鼓形成顶板压力加大,造成巷道破损。四是打壁密闭破坏,会导致瓦斯渗漏,一旦遇到通风供氧,老塘区就会形成新的高温火点,会引发新的爆炸。目前全省煤矿打壁已有1000多道。不只这些方面,还有其他停产以后带来的相关问题。我们要重视,要实事求是,要科学积极稳妥处置,而且要和国家安监总局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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