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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是很多经不起考验的夫妻关系的写照,近日,元宝山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对夫妻共同经过六年苦难生活,最终仍起诉离婚,却又缘何哪般?
据了解,兰某和季某自由恋爱于2007年登记结婚,生活幸福安宁,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兰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头部和智力残疾,获得了近50万元赔偿款。兰某家人考虑到季某还年轻,劝季某与丈夫离婚,但季某决然拒绝,决定夫妻二人患难与共。为了保障兰某权益,兰某的姐姐与季某签订一份协议,赔偿款由其姐姐保管,每月定期支付兰某和季某的生活费用。
在季某的照料下,兰某身体状况有了很大好转,兰某家人对此很感动,对季某也更加信任,兰某姐姐决定将赔偿款全部给付季某。谁承想季某在拿到全部赔偿款后马上变了一副面孔,起诉到法院强烈要求与兰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后兰某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兰某的赔偿款在一定时间内能够维持双方生活,且季某未提供证据证实双方具备法律规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依据婚姻法“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法院对季某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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