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闻] 赤峰“天价彩礼”要了农村爹妈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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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 17:4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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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围着农田转,讨个儿媳真困难,如今彩礼十几万,其他花费还不算,要这要那没个完,一朝回到解放前……”网上流传的一段顺口溜直白地描述出时下农村小伙子娶妻彩礼给父母带来的负担。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本是纲常伦理之事却让很多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事实上,在我市各地农村,女方向男方讨要数万元高额彩礼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男女青年真挚而美好的情感在金钱面前黯然失色。


  
  那么,“天价彩礼”背后折射出怎样的社会现实?如何刹住农村这种愈演愈烈的不良风气?近期,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乡村“爱情”向“钱”看
  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女双方婚约初步达成后,男方向女方赠送彩礼的习俗。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手表、缝纫机、收音机、自行车被称为结婚必备的彩礼“四大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彩礼也在发生了变化,昔日生活中实用的彩礼“四大件”演变为注重装扮外在形象的“三金一踹”,即:金项链、金耳坠、金戒指、摩托车。进入21世纪,结婚彩礼变得更为现实,从实物直接换成了“票子”,动辄十几万。除此之外,还有一大部分女方家庭要求男方结婚前在城里买楼房。这些婚嫁“前置程序”远超一般家庭承受能力。
  “农村彩礼‘打着滚儿’的上涨,小伙子娶媳妇,掏空父母的腰包。”克什克腾旗同兴镇朱先生是当地十里八村有名的“月老”。春节前夕,朱先生受本村刘家委托为其儿子保媒,他寻得一位合适的姑娘介绍给了刘家小伙子,二人见面后彼此产生好感。看着两位年轻人相处融洽,不久,双方家庭便同意他们订婚,可女方父母的条件是要10万元钱彩礼。尽管朱先生应小伙子父母之托多次与女方家庭针对彩礼一事“讨价还价”,但女方父母始终没有松口,最终刘家经朱先生之手将10万元彩礼一次性付给了女方父母。
  朱先生介绍,如今在农村,小伙子娶媳妇不像原来那样,你情我愿,买几套家具,办几桌酒席就能组建家庭,而是男方家庭普遍要支付少则5万,多则10万的彩礼钱,有的女方家甚至要价高达15万。
  据记者调查,克什克腾旗的情况并非个例。近年来,在我市的其他旗县,农村姑娘“待价而沽”互相攀比的现象屡见不鲜,“狮子大开口”要“天价彩礼”恶风恶俗令人咋舌,农村男青年婚恋成本一路飙升,压得父母喘不过气。

娶媳妇成“甜蜜负担”
  坊间有人调侃:养儿子是“建设银行”,养女儿是“招商银行”。对于这种说法,宁城县三座店镇陈先生深有感触。两年前,已到适婚年龄的儿子经人介绍结识了邻村的姑娘,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儿子遇到了可心的女孩,本该高兴的陈先生却满腹愁肠,只因姑娘父母“一口咬定”要先拿到9万元彩礼钱才能谈结婚事宜,否则就“棒打鸳鸯”。
  “以前儿子处了几个对象,对方要的彩礼没掉下8万。平日靠几亩田地收成和外出打工积攒了9万多块钱,这要是当做彩礼钱送给女方,儿子结婚时就一分钱都没有了。”“硬磕硬”拿出这么多的彩礼,陈先生犯了难。无奈之下,他跟亲戚借了9万元钱送给女方家。结婚时,女方又提了装修房子、买家具等一大堆条件,陈先生兜里的9万元钱几乎花光。“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积攒这点钱全部花光不算,还拉下近10万元钱的‘饥荒’,现在给儿子娶个媳妇真是要了爹妈的命。”
  “光要彩礼还不算啥,结婚时还得买楼房,我们村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宁城县一小山村党支部书记赵先生介绍。该村宁家给儿子娶媳妇时,应女方要求不仅给了一大笔彩礼,还东借西凑在天义镇花3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楼房。赵先生算了一笔账,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每年每亩地纯收入五六百元钱,再加上农闲时节外出打零工,一年下来总共收入不到2万元钱。按照现在娶媳妇的行情来看,农村小伙娶媳妇已经成为了父母沉重的“甜蜜负担”,大多数家庭会因此债台高筑,有的人家甚至因此而多年翻不了身。“我们村有一户人家因给儿子结婚借了不少钱,婚后,儿媳妇不愿意扛债与公婆闹意见,最后导致离婚。”赵先生坦言,“背着‘饥荒’过日子为日后生活产生矛盾埋下了种子。”

“天价彩礼”榨干父母“血汗”
  “‘天价彩礼’捆绑楼房让农村家庭苦不堪言,一桩婚姻榨干了父母的‘血’。”在喀喇沁旗宣传部门工作的马先生直言不讳,这种“变味儿”的彩礼是农村地区见怪不怪的婚前常见硬性条件,而漫天要价的行为已经严重超出了普通农村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在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这种歪风邪气无疑拖了农村发展的“后腿儿”。从家庭层面来看,儿子结婚后,年过半百的父母背债过日子,精神压力倍增,很容易丧失生活信心。几年前,王爷府镇一家人花了10多万元给儿子建起宽敞整洁的新房,可结婚时女方非得要在城里买楼房,父母四处借钱、甚至贷款筹集了数十万元满足了儿媳妇的要求。儿子婚后不久,父亲因无力偿还欠下的债务而上吊自杀。另外,农村家庭将积蓄,甚至举债投入到娶媳妇上,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因婚返贫”已不是新鲜事儿。从某种程度来说,这种不正之风阻碍了农村的整体发展,成为农民小康之路上的“绊脚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马先生所说的农村房子再好“准儿媳”不要,在虚荣、攀比之心的影响下,反而“逼迫”男方进城买楼房的例子举不胜举。与此同时,因进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无力支付供暖、物业等“住楼成本”而重返农村的人不在少数,致使几十万元的楼房闲置,这种“穷讲究”浪费了父母的血汗钱。

根源:观念陈腐守旧
  婚嫁陋习根源何在?据我市一位从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人士介绍,通过新闻报道可以看出,“天价彩礼”现象在全国其他农村也同样存在,越是偏远地区愈发严重。究其原因,这种婚嫁陋习,一方面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致。一些生活贫困的家庭再无力改变生活状况的时候,便想通过嫁姑娘讨要彩礼作为鼓起“钱袋子”的“快捷方式”。而这种歪曲的价值观很容易“传染”,一家嫁女有赚头,百家嫁女遂跟风。另一方面,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陈旧,认为自己辛苦养大的姑娘白白送给人家,心里亏得慌,于是想通过彩礼来寻求心理慰藉。另外,农村人口急剧减少,愿意扎根农村的姑娘也越来越少,由此导致一些家庭不惜重金“买”媳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尽管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天价彩礼”也饱受社会诟病,可为了让儿子娶妻成家,没有哪个父母会因女方索要彩礼或楼房与其对簿公堂,因此法条沦为了民不举、官不究的尴尬境地。赤峰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战秋莲接受记者采访时从法律层面对“天价彩礼”表达了看法,“天价彩礼”折射出女方家庭法律意识的淡漠。按照规定,彩礼并非“挖到筐子就是菜”,一旦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彩礼需要根据情况返还:双方没登记结婚的或者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女方要将彩礼如数奉还;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的,如果因彩礼欠债致生活生活陷入困难而离婚的,根据实际情况,女方要归还部分彩礼。

建议:有些老观念得改改了
  去年11月末,国家层面召开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后,四川、山东等地出台了相关文件遏制高额礼金和浪费之风,给婚嫁礼金划定“硬杠杠”,可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这些地方的一纸禁令收效甚微。业内人士分析,“天价彩礼”在农村根深蒂固,要想移风易俗,破除这种陈规陋习并非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事,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对农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潜移默化中传递文明节俭新风和正能量,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让广大村民既“富了头脑”又“鼓了腰包”。农村群众更要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要让金钱绑架婚姻,崇尚勤俭节约,敢于向“天价彩礼”这种不文明之风说“不”。
来源:红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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