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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城县一名无德男子饮酒后多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无端辱骂接警员,被警方拘留。 男子名叫郭某,2015年12月13日上午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在家犯病,腿脚不能动弹,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宁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派辖区派出所出警救助。 可民警到达现场后却发现,郭某并非犯病不能动,而是因为危房改造问题想找公安机关解决。民警当场告知郭某,此事应向当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解决,并主动联系村委会干部帮助协调上报。同时,民警对郭某拨打110谎报警情的做法予以口头批评教育。 然而,12月14日8时至13时之间,郭某又先后22次拨打110报警电话,无端质问公安机关为何不给他送米面粮油,其中3次恶意对接警员进行辱骂,情节十分恶劣,已经严重影响了110接警台的正常工作。 目前,因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决定并送达执行。
学点法律 110是社会治安保障的生命线,是一种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公安机关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它,确保110线路畅通,把宝贵的资源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如果没事,就不能拔打110,更不能恶作剧,向110谎报警情。否则,无事生非,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文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它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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