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2014年巴林左旗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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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9: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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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旗编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一)苏木乡镇财政所招聘计划
    拟招聘财政局所属苏木乡镇级财政所工作人员16人(全额事业)。其中设置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6个,设置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3个。详见《巴林左旗苏木乡镇财政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卫生系统护理人员招聘计划
    拟招聘卫生系统护理人员25人(差额事业)。其中设置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0个,设置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4个。详见《巴林左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招聘计划
    拟招聘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工作人员10人(全额事业)。其中设置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4个,设置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1个。详见《巴林左旗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3、户籍要求:
    (1)“六类项目生”不限户籍。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必须是截止2014年5月21日前在巴林左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2)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入伍前或高考时为巴林左旗户籍。
    (3)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限2014年5月21日前为巴林左旗户籍或高考时为巴林左旗户籍。
    (4)其他报考人员,限2014年5月21日前为巴林左旗户籍或高考入学时为巴林左旗户籍。
    4、198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1日后出生);
    5、专业及其他要求:
    苏木乡镇财政所岗位: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经济学,经济管理。
    卫生系统护理人员岗位:护理。
    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岗位:
    文秘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秘书学,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基层派出所外勤岗位:要求男性,公安院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和蒙汉语兼通人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4年5月21日在巴林左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巴林左旗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巴林左旗户籍或高考时为巴林左旗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4日9:00时-6月6日17:00时。
    报名地点: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408室。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认证的不得报名)、执业资格证书(应聘卫生系统护理岗位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格初审工作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报考“六类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5月21日之前期满未领证书的,由旗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每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将其定向岗位计划数等额调剂到相应非定向岗位内)。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资格初审合格后交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7、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在资格初审时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8、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务于2014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7:00时,到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红山区昭乌达路93号六楼)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岗位:公共基础知识40分(含时事政治)和财务基本知识60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卫生系统护理人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40分(含时事政治)和护理专业知识(60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公安局事业编制岗位:公共基础知识40分(含时事政治)和法律基础知识60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定向招聘“蒙汉兼通”的岗位,笔试提供蒙文试卷;其他岗位,应聘者自愿选择汉文试卷或蒙文试卷。
    4、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4。
    5、笔试时间:  
    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6、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7、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2.5分。
    8、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9、公布笔试成绩
    6月22日9:00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lzqrlj.com.cn)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负责。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岗位的应聘者,其笔试成绩达到该岗位笔试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
    因笔试与面试时间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就准备全上述材料。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次。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 —29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2014年6月25日9:00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
    3、面试考官组的组成:面试考官组由8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评委7人。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各考官组采取临时抽签方式组成。
    4.结构化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面试试场,实行封闭,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准备工作就绪后,由试场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将试题交给主考官,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回答。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分员现场计分、核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基层派出所岗位的,除按上述相关规定执行外,还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确定体检项目。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抽调相关人员分别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lzqrlj.com.cn)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接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7869027
    附件:
               
                  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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